tokyo and hong kong

about a girl in tokyo and a boy in hong kong.

4.5.09

我在黑社會的日子(一)

不敢說是萬眾期待,但就是太多人叫我快點寫的〈我在黑社會的日子〉終於著筆(本來打算先寫籃球夢,吊吊大家的癮: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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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想我最看不過眼的是什麼人?不是黑道人馬,不是妓女隱君子,這些我都見過太多,我最看不過眼的反而是那些學有所成、家境不錯,但卻自以為反叛、滿口粗言、扮作頹廢、以為抽煙劈酒很有型,但其實已過了反叛年期的超齡大學生!而我作為一個大學畢業生、研究生,相信除了我自己和父母外,應該從來沒有人對我有這樣的期望吧......

在大學校園,滿目都是那些超齡反叛學生,實在令我不時忍俊不禁,那些既要有成功有為學業有成的大學生身分,又連那些頹廢、反叛、自以為有型的形象也通殺的無知笨旦,我實在暗幸自己曾經壞過,曾經有過這一段過去,當然更慶幸自己能改過自身。

我的本子不壞,我知道。從媽媽口中得知,我自少是個得人喜歡,有禮懂事的小男孩,而且也長得眼大大,滿臉笑容,非常討好。家有年長兩年的哥哥和比我小一年的弟弟,弟弟是弱智人士,所以家中都需要多一點的照顧,再加上爸爸是個海員,因工作關係長期不在家,所以哥哥和我也比其他同年的孩子獨立和自由。

小學三年級,我還記得是那一年,哥哥和我開始在便利店高買,專偷零食和文具,我還記得我最愛偷的是日式飯團,或許這註定了我今日的港日戀情吧:p! 實情我本性不壞,當時只是哥哥做我便做,有樣學樣的心態,甚至有時我還自命清高,從不偷小士多或公公婆婆店的東西,只選大型連鎖店下手,一來自命劫富濟貧(自己?),二來追求取難不取易,從中獲得無限的快感!

自染上偷竊的習慣後(不是說笑,這真是一習慣,甚至是一天不偷過,一天不心安),內心是非常矛盾和爭扎的。老實說,任何人做錯了事,甚至大人也不例外,總希望獲得原諒和救贖,又或者總希望有人體諒和分享,甚或是炫耀,但當時我就只能深藏在內心中,不可告知任何人,內心一方面挺難受,但另方面也想向人誇自己的勇氣、技術、機智...記得有一次,我所偷的筆從褲管中掉了下來,店員發現有古怪便走過來,在差點被捉著時我人急智生扮作若無其事的把它拾回,然後付款,後來店員要求搜身,可幸我沒有偷其他東西。然而,我哥哥便沒那麼好運,他試過兩次偷東西時被抓著,其中一次還被送往警局。

偷東西只是前言,小學五年班那年,哥哥已升上了中學,並加入當地的社團,社團名稱不方便直說,總之是在佐敦九龍公園和吳松街一帶的「話事人」。有兩件事是最深刻難忘的,升小六的暑假期間,哥哥帶我到吳松街某遊戲機中心,說介紹他老大給我認識,叫我也跟他。順道一提,以前的遊戲機中心是16歲以下不得進入的,但我倆一向都成熟獨立,尤其我哥長得非常老成,自能進出自如,至於我,我小五已高過我中學的哥哥,甚至高過不少成年人,就算在遊戲構中心內有警察查身分證,我也試過成功逃過一劫!

記得哥哥當日帶我去見的「大佬」叫海豹哥,一個很典型江湖味的名稱,頭髮過肩,長得奇醜,手持香煙,身邊有女伴數名,異常妖孽的樣子。他看了我一眼,隨口說了句以後大家是兄弟,然後便著我打機去。說來有趣,在那兒打機是不用給錢的,原因是海豹哥是那兒的「睇場」,我哥只需向店員呻手,便有錢提供!當時的感覺,就像進了另一個魔幻世界,一個完全與外出世界隔離的空間,充滿了妖孽、邪惡,但又充滿好奇和魔魅的吸引。

又有一次,哥帶我和他的另一好友去九龍公園,同行的還有另一女子,原來是社團另一大哥的女人,是我哥的同學。她比我哥大兩年,但都讀同一級,但利害的是,十來歲便是社團中人的女人,可是我一點也不覺得她可怕,而且還覺得她很吸引,有點像個小魔女。我還記得她叫我細路,摸我面額,還向我吹煙,當時還在小學的我對她一點也不抗拒,甚至有點為她著迷!那天,我們一行四人在公園無所事事,怎知這個小魔女忽然大叫:「快走!」,然後我哥便捉著我馬上跑。原來我們在公園遇上了他們的對頭,我們走了很遠很遠,終於避過對頭人,去了佐敦道碼頭一帶,然後有趣的事繼續發生。我哥和那姐叫了另一個女孩出來,原來那女孩住碼頭附近,是和哥同行的另一朋友阿信的暗戀對象,也是同班同學。姐還很土的叫阿信送花給那女孩,他也竟送了,最後結果如何我已忘了,總之我記得阿信後來的女朋友不是這個女孩便是。

這是我在黑社會的日子的序章,暫時未有什麼緊張的情節,下回來些暴力點和我從沒告訴過外人的往事!

7 Comments:

Blogger mt said...

"我最愛偷的是日式飯團"........唔貴都唔選...識食bor. arh... for your info:係飯糰吧...?

最後o個part 好laughing 前傳...之後個女仔去左邊? 依家應該好難有人向你吹煙@.@ 大家都唔夠高。


不過, 認真的, 你實在好好彩~ 有得番轉頭, 算是有福氣 :)

3:23 AM  
Blogger 馬騮仔 said...

多謝譚老師(英文老師,但改我的中文:p)教導,我無後悔過有這樣的過去,唯一後悔的便是小時候沒用功念好中英文,現在要補救也真的太老了。不過妳也說得對,我算是很好彩,有機會回頭,我見過太多人沒有這樣的機會,就算有也未必能成功或中途放棄了...

3:45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不过瘾还要卖关子,分明是讨打。快爆点猛料上来!

小沙

2:54 PM  
Blogger SleepyKiki said...

好睇

可以拍戲囉

3:36 PM  
Anonymous Baoli said...

「我小五已高過我中學的哥哥,甚至高過不少成年」??查實你食咩大㗎??,

12:29 PM  
Blogger les said...

好可愛……

9:07 PM  
Blogger 馬騮仔 said...

黑社會比人話可愛,我都算失敗了......

10:04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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